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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台灣虎伯

報紙體育版一向是紀錄的天下,以最近為例,就有喬丹打破明星賽史上總得分紀錄,也有湖人小飛俠布萊恩連續9場(至截稿為止)得分衝過40,還有其他運動一卡車的紀錄。
然而,紀錄不只是、也不應該只是體育記者拿來作文章的東西。事實上,紀錄就是運動員或運動團隊的生命。沒有了紀錄,他們在歷史上什麼都不是。可惜的是,國內許多運動組織,不是沒作紀錄,就是紀錄不夠完整,再不然就是低估紀錄的重要性。
我想起在幾年前擔任籃球記者,採訪職籃CBA時,賽後總會有洋將走過來向工作人員或媒體要攻守統計表。他們之中,有的必須定期向經紀人回報自己的表現,有的則是本身就有個人網站,必須不定時的更新自己的攻守表現。
我也想起,去年陳信安準備赴美參加沙加緬度國王季前訓練營時,整理個人資料,竟然無法提出他在台灣完整的攻守數字,曾經贏得的殊榮、獎項。包括籃球協會在內,沒有人作整理,他自己也沒有整理。如果要問他自己,他又不是電腦,那記得了那麼多?
另外一個例子是,享譽全球的巴西男籃神射手奧斯卡.施密特,在去年曾有一篇來自巴西的新聞表示,施密特已經超越前NBA傳奇中鋒賈霸,成為全球總得分最高的籃球員。這個統計數字,加總了施密特的高中、巴西國內、職業(包括巴西和義大利)、國際賽會(如奧運、泛美運動會等);賈霸則包括了高中、大學、NBA。
「籃球博士」鄭志龍退休時,有沒有為他計算,他十餘年來的籃球生涯,總共得了多少分?沒有。他就這麼靜悄悄的從籃壇上消失了,即使他自己並不覺得,我卻為他感到可惜。
兩聯盟合併,紀錄的合併也成了話題。從實務面來看,既然名為「兩聯盟合併」,代表承認對方是個聯盟。既然對方是個聯盟,紀錄也應該計入。操作上沒有困難,但確實可議,因為兩個聯盟的環境、背景,甚至規則可能都有所不同,合併計算,會有認定上的差距。
我們還是可以用NBA為例子。1976年NBA吃下對手ABA的四支球隊之後,也有相同的問題。NBA採用的作法,可以說是「並列」,但是以NBA為基準。舉橫跨兩聯盟的J博士而言,他在ABA打了5年攻下11662分,NBA則有11年,攻下18364分,在NBA官方的球員紀錄NBA Register中,NBA和ABA的紀錄分開陳列,但最後加註了一項「NBA/ABA合計紀錄」,註明J博士在職業生涯的16個年頭裡拿下了30026分。
如果NBA不承認ABA的紀錄,J博士不但不會被視為生涯攻下30000分的傳奇人物,甚至有三分之一的得分會「消失」。但是,對他自己和所有球迷來說,那卻是不會消失的,每一個進球、扣籃,無論是在ABA或NBA,都實際發生過,都會留在他們的腦海中。
因此,在聯盟合併的案子上,我個人認為「並列」是最好的作法,無所謂「參考」不「參考」。所有紀錄以現行聯盟為主體,但是不去否認球員過往成績的事實,在球員的生涯紀錄上,更必須詳加記載所有年度的成績,以及在先前聯盟的表現和殊榮。畢竟,那是他們的血汗,他們有朝一日退出運動場之後,唯一留下來可以讓後人看見、讓後輩追隨超越的文字資料。「參考」,究竟又代表什麼意思?
技術上,一點難度都沒有,可以仿照美國的作法,例行賽除並列之外,再加註一項「生涯合計成績」,為球員的職業生涯作出最完整的數字詮釋。但是季後賽紀錄由於背景完全不同,一律分開計算,而不合計。
據我了解,台灣棒球在紀錄上的作法和心態,已經較籃球優越太多。我誠懇的希望,職棒紀錄能夠以球員為思考主體,因為他們才是場上的主角,他們才是一球一球、一棒一棒打拼的漢子,給他們一張名符其實的生涯成績單,是給他們的最大尊重。至於籃球,不要提生涯紀錄了,先把每一場、每一年的紀錄作出來再說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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