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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1995年8月18日 和信集團以15億4584萬元,取得中華職棒聯盟1996~1997年電視轉播權。
● 11月5日 俊國熊宣布,讓出55%股權予興農企業,正式改名為「興農熊」隊。
● 12月1日 競標電視轉播權的年代公司與聲寶企業宣布合組「那魯灣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,成立台灣大聯盟,於96年開始比賽。
● 1996年2月15日 職棒聯盟通過和信鯨隊加盟案,從職棒八年開始加入比賽。
● 6月7日 興農以2億1220萬元收購俊國持有的45%股權,改名為「興農牛隊」。
● 7月3日 加入那魯灣的前龍、虎隊球員林光宏、陳正中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,指控中華職棒六球團與球員所簽契約,違反公平交易法,有「不公平」或「聯合」行為。
● 9月17日 年代公司董事長邱復生表示,以2億元簽下中華職棒聯盟所屬黃平洋、陳義信、呂明賜、鷹俠、吳復連、郭進興、郭建霖等球員。
● 11月6日 中華職棒聯盟五名儲訓裁判轉往那魯灣發展。
● 11月12日 陳義信、黃平洋、洪一中在內九名球員集體跳槽那魯灣公司,公開表明終止契約。
● 12月9日 象隊王光輝控告那魯灣公司「詐害」案開庭;台大聯盟公布鷹俠、康雷、哥雅、百力、奧古斯都、葛雷諾、林克、坎沙諾等八名原中華職棒聯盟洋將跳槽至該聯盟。
● 1997年1月28日 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將涉及職棒賭博案的郭建成、古勝吉、卓琨原約談到案並移送法辦。
● 5月5日 兄弟象自訴控告那魯灣公司「詐害」、「利誘」案,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,認定兄弟象敗訴。
● 6月4日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,中華職棒六球團以制式合約與球員簽約,且限制球員自由轉隊,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公平競爭精神,判定九月前改善現有合約。
● 6月16日 時報鷹獲得職棒八年上半季冠軍。
● 6月20日 台北市調處約談時報鷹廖雄等九名球員,陣中本土球員只剩張耀騰、尢伸評,董事長周盛淵引咎辭職。
● 6月23日 職棒聯盟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,決議以「借將」方式打完下半季比賽。
● 11月28日 中華職棒人事精簡案初定,聯盟公內部作業系統合併,減少28名工作人員,縮編比例為38%。
● 1998年1月1日 興農外野手張天麟宣布加入台灣大聯盟,興農為之震驚,強調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假處份。
● 1月5日 興農對張天麟提請聯盟仲裁。
● 2月27日 台中地方法院駁回興農牛對張天麟的「假處份」聲請。
● 7月7日 在台灣大聯盟強力爭取下,行政院體委會和全國體育總會、中華棒協宣布:如果通過跨棒協、職棒聯盟的「特優役男球員」審核,將可以提早進入職棒。中華職棒聯盟聲明將不為協議背書。
● 9月22日 兩職棒聯盟會長黃大洲、王金平自行開會協商達成六點共識:化解兩聯盟歧見、建立選秀制度、全力支援國家隊、促請國防部增加軍中培訓人數、提供回饋給業餘棒球、嚴格約束球員行為,為兩聯盟和解邁出歷史性第一步。
● 1999年11月8日 三商虎宣布解散。
●11月30日,味全龍宣布停權一年。
●12月2日,中華聯盟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,否決味全龍停權,統一、興農、兄弟、和信四隊聲明表示永續經營。
●1999年12月15日,統一、兄弟、和信、興農四隊正式發表永續經營之聲明,並決議未依規定繼續經營者,將處罰5000千萬罰款。
●2000年8月22日,職棒兩聯盟進行歷史性高峰會,簽署「合併協議書」,中華聯盟出席為球團負責人興農牛楊天發、兄弟象洪瑞河、和信鯨林博義,統一獅民代表,那魯灣為董事長陳盛沺,副董事長邱復生,兩聯盟秘書長李文彬、袁定文,體委會副主委鄭志富做見證。合併工作小組中華聯盟初步決議由洪瑞河、律師黃虹霞代表,那魯灣則為董事張信行、北體教授林敏政及高縣體委會副主委洪重信代表。中華聯盟希望那魯灣必須減成兩隊與中華合併,同時必須一公司經營一球隊。
●12月11日,那魯灣宣布兩聯盟合併觸礁,雙方對減隊及球隊經營各有堅持,談判畫上休止符。
●2002年1月2日,中華聯盟提出「併購」新構想,以代替毫無進展的「合併」案,體委會樂觀其成,職棒朝向新整合努力。
●4月2日,推動兩聯盟合併案,新任體委會主任委員林福德走訪兩聯盟,雙方均表有誠意合併。
●10月1日,兩聯盟在體委會主任委員林德福的見證下簽署「合併意向書」,中華聯盟由會長陳河東、興農牛負責人楊天發出席,那魯灣則由董事長陳盛沺、副董事邱復生出席,雙方都表示簽署後還要常務理事會認可後才生效力。意向書內容包括:體委會主導成立新聯盟,名稱為「台灣職棒聯盟」,球隊僅限六隊,包括中華聯盟3.5隊,台灣大聯盟2.5隊,雙方各有0.5隊合併,另台灣大聯盟剩餘的一隊,未來不得從事與職棒相關業務。台灣大聯盟留下兩支完整隊伍,必須以獨立名稱加入新聯盟,原有控股的那魯灣公司可以保留這兩隊各49%股權,但僅可參與一隊經營,條文規定那魯灣必須在年底釋出其中一隊股權,屆時僅保有一隊。
●10月17日 有職棒球團提議解散兩聯盟,中華聯盟再出資購買那魯灣股權合併,統一、兄弟及中信三隊聯合表示不同意,同時再次堅持一公司一球隊原則。
●10月31日 那魯灣高層達成縮減兩隊之共識,將留下太陽及金剛兩隊,希望月底與中華聯盟合併,中華聯盟開會決議,不出錢、不解散、那魯灣減兩隊不收權利金加盟。
●11月26日 兩聯盟高層會面,確定「一公司一球隊」之經營型態來合併,那魯灣先將一支球隊出售給單一企業,本身可以保有一隊,但在明年底一定要再出售,同時違約跳槽球員並未列入球員及球隊名單中。
●12月11日 兩聯盟合併草約出爐,傳言第一金控將購買那魯灣一支球隊,合併更趨樂觀,中華聯盟負責起草合併草約,雙方律師就細節詳談,並且確定2003年13日正式簽約。
●2003年1月13日 中華職棒四球團與那魯灣公司正式簽下協議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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