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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的頒獎典禮別開生面,可以說是15年來最成功的一次,在此要向聯盟辛苦的同仁如俊池、波士頓、世華、姚姚……等多人致上敬意,畢竟他們從總冠軍賽一路跟隨,沒有缺席,只隔兩天又要搞出這麼個大型活動,真的是辛苦了。

不過,坐在觀眾席上,隨著獎項逐一頒出,我的心情也愈來愈沈重,冷門頻頻,我是不是也該負點責任呢?

記者聯誼會不再是背書單位

職棒邁進第15年,職棒採訪這行的參與者,也隨著新血不斷湧入而生動起來,根據今年3月8日「棒球記者聯誼會」第一次執行委員會議決議事項,第2項第1、2款:
二、投票資格
1. 本會為聯誼性質,不做為職棒聯盟或棒球協會各項投票、採訪證件發放認定之依據或背書審覈單位。
2. 職棒聯盟各項票選資格,建請聯盟自行審覈邀請名單,本會可受邀提供諮詢意見。
中華職棒各項投票資格不再以加入「棒球記者聯誼會」為必要條件,而是以聯盟為審覈單位,自行邀請評審委員投票。

職棒記者聯誼會成立於職棒4年(1993年),11年來由於職棒陷於低潮,人事雖佚有流動,記者們在各報社來來去去,但跑棒球的,還是這些人,所以投票資格的這個門檻,也一直維持在「一年年資」的低標沒有更動過。

今年棒球新聞從業人員因新血的注入,光是參加聯誼會者就超過50人,所以提高投票門檻,以加強專業性,成為我和聯盟的共同構想,這個構想也僅曾在一次記者會後,非正式地宣達和意見徵詢。

由於資格審覈權交還給聯盟的緣故,我對投票資格的問題一直沒有「窮追猛打」,相對地還「樂觀其成」地看待這件事。

投票資格4年的由來

由於沒有過去任何經驗可供參考,聯盟在審覈資格的程序上顯得相當小心,他們先發函給各平面、電子媒體,請他們覆函採訪職棒路線記者的年資,然後得到的平均年資是8年。

這是一個相當可怕的數字,如果以大學聯考各科錄取標準來看,棒球記者投票的低標為「8年」,我們職棒不過才15年歷史,如此年度獎項就將成為少數人決定之事,所以聯盟和我商議之後,決定將其減半,以「4年」為門檻,成為年度獎項投票者資格審覈最重要的依據。

但年資一定和專業成正比嗎?未必!這是我和聯盟達成4年共識後的第一個疑問,有很多資深記者因為身居管理職或其他因素,一整年親自到球場採訪比賽的場次不到10場,他們不見得對球員們的表現十分了解,甚至不如年輕記者。

所以我又提出兩個思考方向:第一,明年球季起,以單場MVP投票為「出賽」依據,出賽場次達到進「排行榜」(規定打席,出賽31場)標準者為聯盟邀請的低標。第二,既然要強調專業,就因強調從2004年起連續4年採訪職棒為投票資格依據,如此一些聯合、中時、自由的老鳥都將淘汰出局,連蘋果日報6名棒球記者,也只剩3票,另3票至少還要等2年。但聯盟可不敢得罪這些大報記者,我的兩點嚴厲建議,未被採納,僅以4年年資為消極門檻。

資深≠專業

問題,如我預期地發生了。年輕記者開始質疑為什麼他們不能投票,「4年」是用10元硬擲爻的嗎?資深就一定比資淺專業?(詳見「小記者要的是尊重」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ltk27/3/1242282396/20041110140538/)老實說,我不能否認小記者們的投入,也不能假裝不知道他們某些人的專業性是比我們這些老鳥來得高,但「專業」這種東西是很難量化的,為了求進步,我捨棄了大家共同尊重的「民主」,輕易地為聯盟的決策背書。

頒獎典禮時,我的心情十分沈重,某些獎項的得主,不僅嚇得我一身冷汗,我相信連他們自己也覺得意外。

某人領獎時,我突然想起一位自職棒2年起就入行的同業列出的專題,他把楊睿智列為今年中職的「強肩王」,理由只是因為他在今年球季的助殺數最多,殊不知,如果楊睿智真的是「強肩」,跑者還敢輕易的冒進嗎?守備率最好,失誤最少的外野手,是不是因為他移位判斷差,守備範圍小,打到他防區的飛球形成安打的機率高?或者,守備率就該是各個位置金手套給獎的依據呢?

這點,我認同菜烏的看法,資深≠專業。

典禮後,我與負責票選事宜的聯盟官員喝酒,他意氣風發地談改革,我跟他說,改革,是一種選擇,也就是一種暴力行為,必需要有取捨,犧牲一些人,所以要有承擔被幹譙的勇氣,如果方向是對的,那改革就是必要之惡,必需堅持。只要能有進步,我願意承擔所有罪責,被眾人幹譙,或者,歷者的罪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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