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壘打轟得滿天飛,卻是漫長又無聊的比賽,面前四根大燈柱也不住打起哈欠,闔上了沈重的眼皮。
一片漆黑……
「搞什麼東西,職棒打十八年了,球場怎麼還動不動就停電!」有人忍不住要抱怨一下。他覺得,這個國家的什麼東西都怪,在別的國家挺好的東西,搬到這兒來,全都變了個樣,民主、法治什麼不必談了,連最基本的棒球都怪怪的。
「這是第幾次斷電啦?」
記者室裡的老記者慢條斯理地問。跑了十八年,什麼奇怪不奇怪都看了好幾回了,對他來說一切不再新鮮。
「印象中,好像是第3次吧。」小J才二十出頭,這幾年慢慢從球迷、轉身變成工作人員。
「只有3次嗎?」有人心裡暗笑:「是最近3年吧。」

※  ※  ※ 
 1996.6.12
 味全龍隊總教練徐生明遭黑函攻訐,稱其涉前在比賽中放水,職棒涉賭傳聞首次浮上檯面。
 1996.6.16
 針對職棒涉賭傳聞持續升高,聯盟秘書長屠德言要求球團與選手自清自律,若有涉及不法情事者,一律依法開除。
 1996.8.3
 兄弟象隊輸球後,球員陳義信、洪一中、李文傳、陳逸松、吳復連5人於凌晨在台中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,質詢有無在比賽中放水,吳復連的頭部被槍柄打傷,球團向警方報案,這是黑道、簽賭首次公開介入職棒,且有球員遭波及。
 當晚台中市警察局百餘名警力荷槍實彈保護球員進場、退場,另加派警力24小時全天候監護,法務部長廖正豪發表聲明,決心清查黑道暴力介入職棒賭博,檢調單位擴大查辦球團人員是否介入賭博。
 1996.8.7
 挾持象隊球員的嫌犯之一落網,全省檢警調單位展開掃蕩,在各地陸續查獲賭博據點,台北地檢署成立﹁查緝職棒不法情事專案小組﹂,檢察官、松山分局局長均親往球場瞭解狀況、監督比賽。職棒球員工會會長郭建成、聯盟會長陳重光發表聯合聲明與﹁自清宣言﹂。
 1996.8.17
 前時報鷹隊投手曾政雄被查獲經營職棒賭博。
 1996.8.26
 巨登公司負責人楊登魁因涉及職棒簽賭遭約談。
 1996.9.24
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傳訊遭黑道挾持的象隊5名球員,詢問有無收取不當利益,5人均否認涉及任何賭博違法情事。
 1996.10.7
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,經檢方查證後,8月遭暴力強押的象隊5名球員,並未參與職棒賭博,也無故意放水之嫌。
 1996.11.1
 總冠軍戰第3戰,味全龍以3:10慘敗,總教練徐生明賽後語出驚人,稱龍隊洋將遭恐嚇。
 1996.11.9
 中華職棒聯盟會長陳重光率領7隊領隊與秘書長屠德言拜會法務部長廖正豪,並提供13場有問題的比賽錄影帶做為辦案參考。
 1997.1.31
 時報鷹隊捕手張正憲遭收押禁見,和信鯨開除由鷹隊轉來、遭調查局約談的球員楊章鑫。
 職棒賭博風暴持續擴大,聯盟秘書長屠德言宣示,職棒8年絕不延賽或停賽,各球團球員將相互支援。
 1997.2.3
 檢方收押的幫派分子林國清坦承,曾為蕭登獅等操控職棒賭博,也曾與蕭共同威脅郭建成配合放水。
 1997.2.4
 前時報鷹隊投手曾政雄遭高雄地檢署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。
 1997.2.10
 統一獅隊外野手吳林煉自除夕(2月6日)離家後音訊全無,疑與職棒簽賭有關。
 1997.2.12
 統一獅隊郭尚豪(進興)、鄭百勝與被釋出至和信鯨隊的江泰權遭台北市調處帶走約談,3人先後坦承涉案。
 1997.2.19
 時報鷹隊投手郭建成胞兄郭建材涉及簽賭案被移送偵辦。
 1997.3.12
 時報鷹隊陳慶國、黃裕登、蔡明宏3人因涉及賭博案,在屏東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移送。
 1997.3.13
 時報鷹隊教練陳耿佑在屏東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,12日被約談的3名球員各以8萬元交保候傳。
 1997.3.26
 檢察官對涉及職棒賭博案遭收押的時報鷹隊球員郭建成、古勝吉(國謙)、卓琨原、張正憲、楊章鑫與組頭林清國提出延長羈押2個月的申請獲准。
 1997.5.12
 職棒賭博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。
 1997.5.22
 台北地檢署正式以詐欺、背信與賭博等罪嫌,起訴郭建成、卓琨原、古勝吉及洋投尼洛等13名球員。
 1997.6.20
 台北市調處約談時報鷹隊王光熙、廖敏雄、曾貴章、褚志遠、李聰富、陳執信、謝奇勳、黃俊傑、邱啟成9名球員,複訊後諭令以5萬元交保,鷹隊因涉及賭博放水案,本土球員只剩張耀騰、尤伸評2人,董事長周盛淵引咎辭職。
 1997.7.7
 早上9點15分,職棒球員涉賭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3次庭,第1波遭收押的郭建成、卓琨原、古勝吉、張正憲、楊章鑫等球員均對先前供詞翻供,且否認其他的球員也涉嫌放水。
 1997.7.14
 台北地方法院再次開庭審理,傳喚中華職棒的三商、興農、味全、兄弟4隊的總教練與球員共14人當證人。
 1997.8.2
 下榻高雄星辰飯店的三商虎隊,有周德賢、林仲秋、陳該發與大衛、高登、利多、克龍4位洋將共7位球員遭黑道挾持。
 1997.8.8
 法官李英豪指稱,涉及放水之職棒球隊多達6隊。
 1997.9.10
 職棒簽賭放水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宣判,遭起訴的39名被告有36人到案,其中34人被判有罪,郭建成、卓琨原、古勝吉、張正憲、楊章鑫、陳慶國、王光熙、廖敏雄、曾貴章、李聰富、陳執信、黃裕登、謝奇勳、邱啟成、曾政雄、陳耿佑、褚志遠、黃俊傑、蔡明宏、吳俊賢、江泰權、鄭百勝、郭尚豪等23名球員全部被判有罪,未到案的沈芳達、王志雄、時報鷹隊洋將尼洛由法官發布通緝。
 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亦認定,未在這波起訴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、球員張泰山、陳金茂、黃文博、陳大順、葉君璋、賈西(後改名凱撒)、洪佩臻,興農牛隊賴有亮、白昆弘、廖俊銘、黃杉楹、陳彥成、克魯茲、王傳家、張文宗、陳威成、張協進、張建勳、黃忠義、張耀騰,兄弟象隊陳義信、陳逸松、洪一中、李文傳、林易增、吳復連等27人,也共同打放水球,將依職權移送檢方偵查起訴。
 1997.10.22
 偵辦時報鷹隊球員涉嫌賭博放水案的檢察官黃柏齡,針對球員未被認定構成背信罪的部份提起上訴。
 1998.2.7
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表示,若象隊今年再發現所屬球員涉賭,將解散球隊向社會大眾負責。
 1998.6.2
 高等法院開庭職棒賭博案,江泰權、郭進興、鄭百勝、郭建成與張正憲等人全部翻供。
 1998.9.7
 自稱前職棒球員、化名﹁A先生﹂的人士接受有線電視訪問,表示職棒賭博有政治勢力介入,且點名陳義信、吳復連等人均涉賭。
 1998.9.15
 時報鷹領隊文念萱在領隊會議中,正式提出解散球隊的要求,經決議通過後,鷹隊正式宣布解散,中止在中華職棒聯盟的一切權利義務。
 1998.9.17
 行政院長蕭萬長在行政院會中痛斥職棒賭博氾濫,指示要相關部會全力掃除,這是中央政府首次針對職棒賭博事件表達態度。
 1999.2.9
 警方約談前味全龍隊投手洪佩臻,洪卻矢口否認收賄、打球放水,警方因查不到犯罪事證,請示檢察官後將其飭回。
 1999.3.10
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檢警單位,以證人身分傳喚味全龍隊捕手葉君璋、前龍隊投手張見發。
 1999.4.8
 職棒簽賭案再開庭,黃文博、賴有亮、張見發、葉君璋、郭建成、曾貴章、卓琨原、古勝吉等8人否認結識黑道。
 1999.4.26
 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早上在送小孩上學的回家途中,遭到多名歹徒當街在左大腿與臀部刺傷4刀,龍隊譴責暴力事件,籲請有關單位盡早緝凶到案,總教練職務由首席教練寺岡暫代,並請求警方對徐生明住所附近與家人安全給予保護、加強龍隊比賽的在地安全維護。
 1999.5.25
 台北地檢署起訴職棒賭博組頭陳盈助,並追查洪佩臻、黃文博、葉君璋、張見發、洋將賈西(後改名凱撒)等人是否涉案。
 1999.5.26
 和信鯨與黃文博中止合約,領隊李聖德稱解約原因是黃文博受傷無法痊癒,與職棒賭博無關。
 1999.6.22
 徐生明遇刺案,警方逮捕司機張鎮豐。
 1999.6.28
 前統一獅投手郭尚豪(進興)涉嫌擄人勒贖,移送法辦。
 1999.7.7
 徐生明被刺案,嫌犯王啟財、林志忠向台北市刑警大隊投案,供稱是為職棒簽賭糾紛才﹁教訓﹂徐生明。
 1999.11.8
 三商虎隊宣布解散。
 1999.12.13
 味全龍隊宣布解散。
 2004.12.31
 纏訟8年多的職棒簽賭放水案,高等法院終於宣判,32名被告中的23名球員,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、卓琨原、統一獅隊江泰權、郭尚豪、鄭百勝等22人,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0個月至7個月不等的徒刑,判刑均較一審為輕,且都宣告緩刑,僅蔡明宏1人改判無罪。
 2005.3.4
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鄭堤升認定,並無證據顯示前味全龍隊張泰山等27名球員打放水球,亦無證據證明其等因此獲取不法利益,故給予不起訴處分,且本案不得再議。
 
 2005年二次簽賭案
 La new熊、興農牛隊上半季最後的4連戰,牛隊因4連敗給熊隊而錯失上半季冠軍,使誠泰Cobras贏得上半季冠軍,隨著牛隊多明尼加籍教練泰迪、防護員桑塔那無預警離隊,投手戰玉飛立即返回巴拿馬,中信鯨隊洋將吉龍對兄弟象隊單場11次保送,統一獅隊全壘打、打點﹁雙冠王﹂蓋達因表現不穩突遭解約,引發社會諸多聯想與質疑,職棒簽賭事件再次爆發。
 2005.7.26
 La new熊隊捕手陳昭穎、誠泰Cobras隊二軍教練蔡生豐因涉及職棒簽賭案,經雲林地檢署聲請羈押後,裁定收押禁見,陳、蔡2人均被所屬球隊開除。
 2005.7.27
 前興農翻譯鄭佑衛與組頭李權麟、杜明澤、何志旭遭約談,聲押卻被駁回。
 2005.7.28
 La new熊隊投手戴龍水、洋將羅德里茲遭約談,牛隊飛勇、鯨隊吉龍2名洋投主動到案說明,戴龍水聲押未獲准,3名洋將均被限制居住。
 2005.8.16
 主謀組頭蔡文彬到案,誠泰Cobras許聖杰、陳志誠遭約談,陳志誠裁定10萬元交保,遭球團開除,許聖杰被飭回。
 2005.8.17
 La new熊隊許志華、郭昌庭、許堯淵遭約談因涉及職棒簽賭案遭約談,許堯淵裁定10萬元交保,遭熊隊開除,許志華郭昌庭則被飭回。
 2005.8.18~19
 在押球員陳昭穎、教練蔡生豐2人除供出內幕,並同意擔任污點證人,檢方於2日內陸續傳喚興農牛隊何紀賢、楊仁明,La new熊隊林建宏、王建強、戴龍水與前三商虎隊洪琮証(原名洪邦政),6人均否認涉案,偵訊後林建宏、王建強釋回,何紀賢、楊仁明、戴龍水均以10萬元交保,洪琮証因犯行重大有串證之虞,聲請羈押獲准,何紀賢、楊仁明、戴龍水隨即遭球團開除。
 2005.8.22
 陳昭穎、蔡生豐坦承犯行,同意認罪協商,當庭撤銷羈押開釋。
 2005.9.5
 職棒簽賭案原承辦檢察官徐維嶽、偵6隊第4組組長林旭鵬涉嫌貪瀆遭拘提。
 2005.12.9
 吉龍被第2次傳訊,否認放水。
 2006.5.6
 二次職棒簽賭案簽結,中信鯨隊吉龍、La new熊隊許志華與王建強不起訴,組頭何志旭、陳岳良與莊鎧旗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。
 
 2006.11.2
 電子媒體根據黑道提供的光碟,驚爆La New熊投手教練林光宏於總冠軍戰期間,遭組頭強押至汽車旅館,脅迫他配合在特定場次放水,對話過程被拍成光碟,林光宏坦承收受現金20萬與鑽錶,卻否認因此要求球員放水。
 2006.12.2
 La new熊隊發表聲明,林光宏案將進入司法程序,為配合警方調查,暫時停止其投手教練職務,亦不讓他隨隊參加第2屆亞洲職棒大賽。
 2006.11.28
 高雄地檢署以背信罪嫌,起訴林光宏,La new熊隊宣布與林光宏解約。
 2007.05.08
 台中地方法院偵結,球員何紀賢、楊仁明(前興農牛隊)、陳昭穎、戴龍水(前La new熊隊)與教練蔡生豐(前誠泰Cobras隊),涉嫌收錢打放水球,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。
 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man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