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自去年四月受工會委任為顧問以來,所有的行程及作為,都透過工會的內部網絡告
知工會人員,並獲得授權,包括今年三月的所有行程。
日前報導有關本人之行為未經工會授權之事,並非實情。

從去年十月底開始,在五個月的期間內,我除了日以繼夜的為球員辯護,在陪球員應訊
的行程外,不分平日或假日,全心全力為改善整個棒球環境而努力,短短五個月的期間
,為超過四十位球員辯護外,工作時數超過八百個小時,並至少完成以下二十件工作,
都經過工會完整授權:

一、積極協助葉君璋選手留在球場繼續打球,並加盟象隊。(本事件歷時二個月,
    經常往返於象、熊兩隊之間,工作時數超過五十個小時以上)
二、替張家浩選手與熊隊溝通加盟熊隊。
三、協助處理熊隊隊員遭停薪事宜。
四、替道奇賽出賽球員爭取出場費。
五、協助衣思訓防護員澄清壹週刊不實報導。
六、多次奔走,促使所有象隊球員及教練團加入工會。(歷時三個月,工作時數超過
    五十個小時以上)
七、協助遭誤指陳瑞昌選手收錢一事澄清。
八、向台北市勞工局檢舉並作證證明牛隊違反工會法就業歧視一事。
九、向政府建言將棒球選手納入執行業務所得者,已納入棒球振興會議結論。
十、向政府建言將棒球選手強制信託部分緩徵所得稅,已納入棒球振興會議結論作為
    修法建議。
十一、協助工會與熊隊溝通讓球員順利參加八八水災義賽。
十二、成立工會防賭監看機制,開賽後已運作
十三、與球團溝通同意授權工會製作工會選手之商品,以利工會財務健全
十四、與球團溝通與工會合作防賭機制,目前象熊兩隊已開始運作。
十五、與球團溝通促使常務理事會同意讓郭勇志、曾華偉兩位選手回到聯盟相關球隊,
     得到熊象兩隊劉、洪兩位董事長支持,惜因牛、獅兩隊反對而失敗。
十六、協助彭政閔、劉芙豪兩位因中天新聞誤用新聞畫面遭影射向中天抗議,並代其接
     受中天新聞之道歉。
十七、自去年十一月起代替工會參與棒球振興會議及防賭會議近十次以上,從無缺席。
十八、協助林智勝、潘忠韋澄清假球問題,並協助其父母出庭應訊。
十九、協助陽建福到庭作證,及代為澄清。
二十、替戰力受簽賭案影響的熊象兩隊與業餘選手牽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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