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報社交還採訪車,同事興沖沖地告訴我:「ㄟ,你的名字被盜用耶。」
回到家裡,手機響起,話筒那端傳出許久沒聽到的聲音,講得是同一件事兒。
臨睡前,MSN視窗閃動,是前三商虎球員張建勳,他貼了一則報導,還是這碼子事兒:

BSM來台設立據點,和國內的黃金獵犬博奕顧問公司合作,做為前進大中華區的合作夥伴,著眼點在於台灣剛發行運動彩券,具有高度開發價值,加上北京奧運的盛況做為助力,還有澳門已取代拉斯維加斯成為全世界博奕市場的龍頭,大中華地區的運動博奕事業更是潛力無窮。

謝謝各位朋友的關心,但我可以體會,有時候「出名」不會是件太爽的事,何況只是同名不是出名。

不喜歡與賭博有關的任何事情,更不願掠美。
從此不再使用筆名「黃金獵犬」

那要叫什麼名字呢?
我爸媽有給我個名字,
姚瑞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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